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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0月30日 星期五

Boston Legal 1.14-1.15

1.14



Alan在酒吧因為被打了一拳就花錢唆使旁邊的人毆打對方
隔天理所當然是被警察帶走了
Paul威脅如果罪名成立要開除他
某人居然還不知死活的繼續耍無賴徹底激怒Paul了 XDD

真正的危機是Tara因為酒吧事件很不諒解Alan
她說人家都覺得自己是宇宙的中心
Alan不是,他根本就是宇宙的本身
(說得好啊!拇指一個!!)

最後Alan在法庭上的真情告白不但替他得到了not guilty的判決
也挽回Tara
向來沒血沒淚的Alan這回也老實了一次
說他很珍惜和Tara的感情 =v=


Denny又遇上那位和媽媽住一起愛羞辱人的法官
本來幾乎沒勝算的案子卻在主攻法官弱點上贏得勝訴
這件案子貌似沒jury
也許是summary judgment吧前面段我沒很注意
因為事實部分好像也沒什麼爭議

不過即使是在有陪審團的案子裡
法官的影響力也不能忽視
雖然說英美法是當事人進行主義
訴訟過程是由雙方律師操作
案件的事實部分基本上由陪審團認定
除了objection和最後裁定判決以外法官好像都沒在幹嘛
但法官影響案件走向的例子也沒少看過
畢竟對於只受過基本教育的陪審團來說
很多太過專業的事實是很難要求他們完全了解
況且在法庭上
對陪審團來說至少有一方在說謊
法官會被相信是比較中立公正的角色
他對待雙方的態度不可能完全不影響陪審團的決定


好啦我承認
我就沒喜歡過陪審制 =v=
或者說整套的英美法制度都沒真心喜歡過
起碼不認為這套作法適合我們採用
就不相信在大罵司法不公的同時
有多少人願意讓一票路人甲乙丙決定你有罪無罪勝訴敗訴
更何況成文法也不比case law
不管怎麼說目前我是不太希望台灣真的引進這套制度....



1.15


前幾集出現過那位殺掉自己媽媽和鄰居的Alan的當事人再度出現
還跟Alan的老太太助理喇在一起
鑒於他兩度殺害和自己最親近的人
Alan要他離助理遠一點
氣得說”你讓我手上沾滿永遠洗不掉的血”
也許背後更多的是被背叛的感覺吧

這集他被Shirley強迫接下一個案件
(是說他還不是合夥人年薪就超過千萬台幣耶,美國的律師實在是….)
一直以為Alan是個沒什麼道德可言的人 =v=
其實更準確似乎是他遵循著自己的標準而已
這讓他在某種程度上更適合做為一個律師我覺得
比起House大叔這人算是在社會正常規範裡了 XDDD


Denny再度遇到他的”兒子”Donny
這孩子由愛生恨決心要跟他的假老爸對著幹才接了案子
其實Denny是真的很疼這個小孩的啊…


這集還出現一句我覺得相當諷刺但也相當經典的台詞
和Denny合作案件的黑人女律師問他”你真的知道這個案子是關於什麼的嗎?”
Denny回答
“關於錢,案件總是關於錢的”

真是正確得令人髮指 XDDDD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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