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12日 星期五
Boston Legal 3.14
要回家去過年了 =v=
3.14
Shirley接了個案子,一個十六歲的小女生被性騷擾了,事後她那當在心理醫生的爸爸想給她一片可以消除記憶的藥丸,媽媽和舅舅不同意,便跑來找Shirley代表他們。其實小女生本身是想吃的,她不希望這被騷擾的陰影跟著她一輩子,不過未成年人就是這點心酸也沒辦法。
這藥也太神奇,現在真的研發出來這種東西囉?我覺得,不是不能用,是界線怎麼拿捏真的太困難。如果遭遇了太痛苦的經驗,不讓人家忘記太不人道,可是到底什麼樣的經驗才叫做夠痛苦可以吃這藥?每個人的挫折容忍力都不同,這幾乎無法定義。那如果全面開放讓大家想吃就吃呢?造成濫用的機會太大了,很多事現在的我們也許痛苦幾天還是會熬過去,可是在那剛受到傷害最難受的時候,會不會就不顧一切的把藥丸往嘴裡送?可是真的有必要嗎?一旦感到不愉快就要把這段記憶抹除,先別說無法證實的後遺症,最後我們還剩下什麼?感覺上危險程度不亞於毒品。
而且,假設我們活在一個便利商店都能滿到這種藥的世界,你會不會陷入那種懷疑自己失落某段過去的困擾中?在受創的當下我不敢說,也許可能會超過我能承受的範圍,可是一旦冷靜了,我會覺得過去的不可知比痛苦的回憶還要更可怕更能吞噬人。
出現過好幾次的那位七十歲還跟媽媽住的Brown法官跑來找Denny,說他得了SSAD,會誤以為自己被同性吸引,他去了一家治療中心,該中心收了他四萬美金卻沒能把他治好,所以他要告人家。
其實.....法官根本就是同性戀啊,這什麼SSAD聽起來就像是把同性戀當成一種精神疾病的落後思想。嚴格說來我算是在思想保守又不支持同性戀的家庭長大吧,不過幸好我的爹娘保守到甚至也不會去和我談這塊,剛好就沒影響到我;我是完完全全無法理解不能接受同性戀的人,既然同性戀不會傷害到別人,那為什麼就沒有自主的權利?講難聽一點,關其他人屁事,這本來就是個人自由。有很多人會說,他們想到會覺得不舒服,我也沒辦法想像自己和女人在床上滾來滾去,可是我們個人的不舒服根本不是重點啊,什麼時候人類的自由需要建立在讓他人覺淂舒服愉悅上,尤其這根本與他人無涉?那會不會其實同性戀想到一男一女在滾床單也覺淂很不舒服啊?可是全世界有多少異性夫妻滿街跑?多數暴力嘛這,如果同性戀佔了絕大多數人口,異性在一起反而才顯得特殊。當我們在高喊自由人權時,卻因為社會主流的意見而壓抑非異性戀,我們究竟有多自由?如果可以因為所謂的主流意見去剝奪少數人的人權,這樣的自由豈不是很可笑?也許哪天我們可以得到公投不讓某對新人結婚的權利,主流意見不想你們在一起嘛,乖乖的認命吧。
反正官司是打贏了,拿到三十五萬賠償金。Alan以前跟這次的美女法官有過去,休庭後居然跑到法官辦公室去滾床單O.O
Denise懷孕了!!!驗過之後發現是Brad的小孩。是說她給自己找到兩個還不錯的男人啊,聽說她懷孕居然是都想要當爸爸,沒中獎的Jeffrey顯然很失落了。得知小孩是自己的,Brad恢復理智後第一句話居然是問人家考慮好學校沒XDDDDDD 之後這人不斷去問Denise學校的事,幾個月都還不知道他就想著要申請幼稚園了!!XDDD 不過剛好就這樣被澆一盆冷水,雖然兩個男人都很興奮很期待,可是媽媽還不確定自己想不想要小孩啊!!
是說在一開始Denise宣布這消息時,已經有小孩(離婚了)的Jeffrey顯然冷靜很多,Denise離開後還在震驚狀態的Brad只能說出我該怎麼辦,Jeffrey這時冒出句很強大的話,他說"Brad,我們其中一人要當爸爸了。"然後笑得那一個溫暖的,讓我瞬間不小心接錯線,解讀成兩個要領養孩子的男人,正在調情似的說"親愛的那是我當爸爸還是你當爸爸呢?"這樣=v=對不起我對Brad和Jeffrey這種冤家組合好沒有抵抗力XDDDDD
於
下午2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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